社会各界人士、各利益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单位受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办事处委托负责白云街道办事处龚家埠头村“村改居”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白云街道办事处龚家埠头村“村改居”决策社会风险评估
二、评估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三、评估实施主体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
四、评估事项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建设,理顺城乡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根据市、区两级统一安排,白云街道办事处拟启动龚家埠头村“村改居”工作,实现村民身份转变、管理体制转变、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告公示,公示公告内容如下:
(一) 对本次“村改居"实施的态度;
(二) 对本次“村改居"有何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三) 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六、公告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来电或发送邮件方式反映。
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刘美双,联系电话:0570-3672283
电子邮箱:79294687@qq.com
白云街道办事处联系人:汪泓,联系电话:0570-3015562
2.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
特此公告!
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
二O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